土耳其植物检疫法规。
| 来源标题(完整) | 土耳其植物检疫法规。 |
|---|---|
| 通报编号 | G/SPS/N/TUR/23/Rev.1/Add.6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土耳其 |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6-7477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不适用 |
通报内容
经通报卫生和植物检疫委员会修订的植物检疫法规现已公布于2026年5月6日G/SPS/N/TUR/23/Rev.1/Add.2。
此外,于2026年5月6日公布并于2026年8月4日生效的植物检疫法规英文版已通过卫生和植物检疫署通知,编号为G/SPS/N/TUR/23/Rev.1/Add.4.
对植物检疫法规附件4所载题为“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特别要求”的清单第39和114项所涵盖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到土耳其的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更新,具体如下。
编号 | 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物件 | 原产地 | 特殊要求 |
39. | 辣椒属、苦瓜属、红茄、茄属的果实(Capsicum L., Momordica L., Solanum aethiopicum L., Solanum macrocarpon L. and Solanum melongena L.) | 所有国家 | 植物检疫证书中必须说明水果: a)源自无草地贪夜蛾的国家; 或 b)原产于经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登记和检查并确定为无草地贪夜蛾的地区; 或 c)如并非源自(a)及(b)段所指明的地区: i)规定的植物产自经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登记和检验的产区, ii)在出口前3个月内在生产区进行的官方检查确认指定植物没有草地贪夜蛾, iii)出口前进行的官方检查证实指定植物不含草地贪夜蛾, iv)确保特定植物生产地可追溯性的信息由原产国的国家植物保护组织保存, v)在生产指定植物的生产地点针对草地贪夜蛾侵扰而采取的物理保护措施, 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
114. | 芦笋的植物,除了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被土壤覆盖的茎、活花粉、植物组织培养物和种子;玉米的植物,不包括活花粉、植物组织培养物、种子和谷物;以及菊花(Chrysanthemum L.)、石竹(Dianthus L.)和天竺葵(Pelargonium l'Hérit.)的植物,而不是种子。 | 所有国家 | 植物检疫证书中必须说明植物: a)源自无草地贪夜蛾的国家; 或 b)原产于经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登记和检查并确定为无草地贪夜蛾的地区; 或 c)原产于出口前经官方检验且不含草地贪夜蛾的产地: i)规定的植物产自经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登记和检验的产区, ii)在出口前3个月内在生产区进行的官方检查确认指定植物没有草地贪夜蛾, iii)生产场所与草地贪夜蛾物理隔离或经过有效处理以确保其不含草地贪夜蛾, iv)确保从生产点到出口前阶段的可追溯性。 |
从所有国家进口上表所列产品时,确保符合植物检疫要求非常重要。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农业和林业部食品和控制总局
电子邮件:sps@tarimorman.gov.tr
附件
关联通报
- G/SPS/N/TUR/23/Rev.1 — 植物检疫法规修订案。 — 2024-06-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2?id=Z2Nj6SvQsgJ51Pnau5P25FyP-guTFbLHWptjWsyN6y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