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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轻型电动车辆及LEV应用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法规;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2
本部门行政令(DAO)旨在为拟在菲律宾进口、制造、分销或销售的特指轻型电动车辆(LEV)及LEV应用电池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以确保其符合适用的菲律宾国家标准(PNS)中关于电气安全的规定,并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免受因使用此类产品而产生的电击、电气故障、过热、热事件、火灾及其他电气安全风险相关危害。 本技术法规还旨在通过实施适当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支持菲律宾安全、可靠地采用电动出行技术。
来源标题(完整)轻型电动车辆及LEV应用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法规;
通报编号G/TBT/N/PHL/378
通报类型1
成员菲律宾
发布日期2026-10-20
涉及产品电动道路车辆(ICS编码:43.120)
ICS 编码43.120
责任机构尼尔·P·卡塔杰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与工业部
法律依据2.9.2
语言英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34
文件号26-7305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6年12月13日[ ]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负责处理与本通报相关意见的机构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尼尔·P·卡塔杰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与工业部
菲律宾马卡蒂市
Sen. Gil Puyat大道361号
贸易与工业大厦3楼
邮编:1200
电话:(632) 751 4700;(632) 7913128
电子邮箱:bps@dti.gov.ph
网站:http://www.bps.dti.gov.ph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内容

本部门行政令(DAO)旨在为拟在菲律宾进口、制造、分销或销售的特指轻型电动车辆(LEV)及LEV应用电池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以确保其符合适用的菲律宾国家标准(PNS)中关于电气安全的规定,并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免受因使用此类产品而产生的电击、电气故障、过热、热事件、火灾及其他电气安全风险相关危害。

本技术法规还旨在通过实施适当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支持菲律宾安全、可靠地采用电动出行技术。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第11697号共和国法案《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法(EVIDA)》
1987年第292号行政命令《1987年行政法典》
第4109号共和国法案《标准法》
第7394号共和国法案《菲律宾消费者法》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PHL/26_05451_00_e.pdf

尼尔·P·卡塔杰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与工业部
电子邮箱:BPS@dti.gov.ph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unTxWhcSm-hnfU4z7caHnuqs7dzcu0ZyaOEhG22tj6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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