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轻型电动车辆及LEV应用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法规;
本部门行政令(DAO)旨在为拟在菲律宾进口、制造、分销或销售的特指轻型电动车辆(LEV)及LEV应用电池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以确保其符合适用的菲律宾国家标准(PNS)中关于电气安全的规定,并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免受因使用此类产品而产生的电击、电气故障、过热、热事件、火灾及其他电气安全风险相关危害。 本技术法规还旨在通过实施适当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支持菲律宾安全、可靠地采用电动出行技术。
| 来源标题(完整) | 轻型电动车辆及LEV应用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法规; |
|---|---|
| 通报编号 | G/TBT/N/PHL/378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菲律宾 |
| 发布日期 | 2026-10-20 |
| 涉及产品 | 电动道路车辆(ICS编码:43.120) |
| ICS 编码 | 43.120 |
| 责任机构 | 尼尔·P·卡塔杰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与工业部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34 |
| 文件号 | 26-7305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6年12月13日[ ]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负责处理与本通报相关意见的机构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尼尔·P·卡塔杰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与工业部 菲律宾马卡蒂市 Sen. Gil Puyat大道361号 贸易与工业大厦3楼 邮编:1200 电话:(632) 751 4700;(632) 7913128 电子邮箱:bps@dti.gov.ph 网站:http://www.bps.dti.gov.ph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待定 |
通报内容
本部门行政令(DAO)旨在为拟在菲律宾进口、制造、分销或销售的特指轻型电动车辆(LEV)及LEV应用电池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以确保其符合适用的菲律宾国家标准(PNS)中关于电气安全的规定,并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免受因使用此类产品而产生的电击、电气故障、过热、热事件、火灾及其他电气安全风险相关危害。
本技术法规还旨在通过实施适当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支持菲律宾安全、可靠地采用电动出行技术。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第11697号共和国法案《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法(EVIDA)》
1987年第292号行政命令《1987年行政法典》
第4109号共和国法案《标准法》
第7394号共和国法案《菲律宾消费者法》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PHL/26_05451_00_e.pdf
尼尔·P·卡塔杰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与工业部
电子邮箱:BPS@dti.gov.ph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unTxWhcSm-hnfU4z7caHnuqs7dzcu0ZyaOEhG22tj6w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