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质进口的熏蒸和消毒程序。
| 来源标题(完整) | 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质进口的熏蒸和消毒程序。 |
|---|---|
| 通报编号 | G/SPS/N/TUR/164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土耳其 |
| 发布日期 | 2026-10-07 |
| 涉及产品 | 受植物检疫证书约束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
| 责任机构 | 农业和林业部/粮食和控制总局 |
| 语言 | 土耳其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12 |
| 文件号 | 26-6959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不适用。 |
| 拟批准日期 | 不适用。 |
| 拟生效日期 | 2027年1月1日 |
通报内容
在向土耳其出口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质的过程中;产品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由出口国官方植物保护局根据ISPM 12(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植物检疫证书)标准向土耳其签发。关于在出口国进行处理的信息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的“杀灭和/或消毒处理”部分进行明确说明。
如果出口国进行熏蒸,无论是应进口国(土耳其)的要求还是其他要求,都应在植物检疫证书的相关部分(消毒和/或杀灭处理部分)中充分说明所采用的所有处理方法。
熏蒸是对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材料进行有害生物防控的重要方法,特别是在控制有害生物、减少产品损失和满足检疫要求方面。《植物检疫法规》规定,某些产品必须由出口国进行熏蒸。然而,即使《植物检疫法规》不要求熏蒸。众所周知,在某些情况下,出口国对托运货物进行熏蒸,以减少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有害生物污染的风险。
由于用于熏蒸的植物保护产品有毒,它们对生物体、食品安全和环境构成重大风险。为了防止这种高风险和潜在的不良后果,对于所有经过熏蒸的托运货物,必须在证书上充分申报熏蒸处理的细节,相关熏蒸文件必须随附植物检疫证书。此外,根据ISPM-12,规定的处理必须是进口国可以接受的,并且是在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的监督或授权下在出口国进行或启动的,以满足植物检疫进口要求。
目标与理由
植物保护,保护领土免受害虫的其他损害在植物检疫证书中列入关于植物保护产品(熏蒸剂)的信息,用于防止熏蒸对活生物体的潜在不利影响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农业和林业部食品和控制总局
电子邮件:nppoturkiye@tarimorman.gov.tr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sTit1DNgelK9cwcIJcKY5dc51PtdJgQN8i_io9K9lZ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