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固体氮磷钾肥国家标准强制应用
| 来源标题(完整) | 印尼固体氮磷钾肥国家标准强制应用 |
|---|---|
| 通报编号 | G/TBT/N/IDN/4/Add.9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印度尼西亚 |
| 发布日期 | 2026-10-05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6-6859 |
通报内容
补遗原因:
[]评议期变更-日期: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通报措施公布-日期: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9月18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https://jdih.kemenperin.go.id/documen/view?id=1902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IDN/final_measure/26_05186_00_x.pdf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
[]其他:
说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工业部长2026年第25号条例《关于修订工业部长2025年第11号条例〈关于固体氮、磷、钾肥料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强制实施〉》规定,在印度尼西亚国内生产或进口、分销和销售的产品均应符合SNI要求。所有生产这些产品的生产者均应遵守这些要求,并通过持有SNI证书和SNI标识产品(SPPT - SNI)予以证明。
用于SNI标识的产品证书应由经KAN认可并由工业部长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颁发。
工业部上游化学工业司是本法令实施的负责机构,并应提供本法令的技术指南,其中包括产品认证和SNI标识程序。
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原产于国内及进口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SNI 2803:2024 NPK复合肥料;
在本部长条例生效前制造或进口的NPK复合肥料,可继续分销,直至到达最终用户。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IDN/4 — 工业和贸易部关于化肥的强制性印度尼西亚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标题的其它内容见内容简介)) — 2002-04-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2?id=eiqizx9J9elynEcp8AiOYhLo9Z-8gXp81zrIqxEjpI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