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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钢铁质量管理法令草案;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4
1.本法令草案规定了钢铁产品和货物在生产、进口和市场流通中的具体质量管理要求;对钢铁在源头实施的上市后质量检验;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2.有关根据风险等级对产品和货物进行分类;适用标准的申报;合格评定;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声明;合格评定机构的登记、指定和承认;国家质量检查;免检、减检或加严检验;标签标识;以及对不合格产品和货物发布警告、召回和处理等事项,应依照《标准和技术法规法》《产品和货物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执行,但本法令另有具体规定的除外。本法令草案适用于:在越南制造、进口或交易钢铁产品的
来源标题(完整)钢铁质量管理法令草案;
通报编号G/TBT/N/VNM/449
通报类型1
成员越南
发布日期2026-09-25
涉及产品钢铁产品及货物
责任机构质量控制和合格评定司
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委员会(STAMEQ)
科学技术部
越南河内市义都坊黄国越街8号
电话:+84. 2437911636
电子邮箱:vtbanhchq_tdc@mst.gov.vn
网站:https://tcvn.gov.vn/
法律依据2.9.2,5.6.2
语言越南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14
文件号26-6645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6年10月25日(距通报3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质量控制和合格评定司
越南标准、计量和质量委员会(STAMEQ)
科学技术部
越南河内市义都坊黄国越街8号
电话:+84. 2437911636
电子邮箱:vtbanhchq_tdc@mst.gov.vn
网站:https://tcvn.gov.vn/
拟批准日期2026年11月
拟生效日期2027-01-01

通报内容

1.本法令草案规定了钢铁产品和货物在生产、进口和市场流通中的具体质量管理要求;对钢铁在源头实施的上市后质量检验;以及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2.有关根据风险等级对产品和货物进行分类;适用标准的申报;合格评定;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声明;合格评定机构的登记、指定和承认;国家质量检查;免检、减检或加严检验;标签标识;以及对不合格产品和货物发布警告、召回和处理等事项,应依照《标准和技术法规法》《产品和货物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执行,但本法令另有具体规定的除外。本法令草案适用于:在越南制造、进口或交易钢铁产品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参与越南钢铁产品供应链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与钢铁产品相关活动的合格评定机构和认可机构。国家管理机关、产品和货物质量国家检查机关、海关机关、市场监督机关及其他相关专业机关。参与钢铁质量管理的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

目标与理由

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第05/2007/QH12号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经第78/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第68/2006/QH11号标准和技术法规法,经第35/2018/QH14号法律和第70/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第54/2014/QH13号海关法和第90/2025/QH15号法律修订和补充了《招标法》、《公私伙伴关系投资法》、《海关法》、《增值税法》、《进出口关税法》、《投资法》、《投资法》、《公共投资法》和《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的若干条款。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VNM/26_05018_00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dFKCjwEtrb5c11q1oxxR7YuoTo0gdvtCTTjxMTRFqx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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