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第391条及删除《1985年食物规例》附表二十三附表一及附表二[P.U.(a)437/1985];
| 来源标题(完整) | 修订第391条及删除《1985年食物规例》附表二十三附表一及附表二[P.U.(a)437/1985]; |
|---|---|
| 通报编号 | G/TBT/N/MYS/137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马来西亚 |
| 发布日期 | 2026-09-23 |
| 涉及产品 | 所有食品(ICS:67),婴儿或幼儿使用的食品制剂(HS编码:2106.90.73 00)。 |
| HS 编码 | 2106.90.73 00 |
| ICS 编码 | 67 |
| 责任机构 | 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 马来西亚卫生部 Prisma大厦4层 Persiaran Perdana路26号,第3区 62575 布城,马来西亚 电话:+603-88850797 电子邮箱:sps.fsqd@moh.gov.my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6 |
| 文件号 | 26-6570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6年11月22日 [X]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负责处理本通报相关意见的机构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 马来西亚卫生部 Prisma大厦4层 Persiaran Perdana路26号,第3区 62575 布城,马来西亚 电话:+603-88850797 电子邮箱:sps.fsqd@moh.gov.my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
通报内容
对《1985年食品条例》[P.U.(A) 437/1985]第391条拟议修订如下:
第391(3)条至第391(6)条拟将术语“processed cereal based food”(加工谷基食品)修改为“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加工谷基食品);
第391(8)(a)条和第391(8)(b)条拟修订第391(1)(c)(i)条、第391(1)(c)(ii)条和第391(1)(c)(iv)条所述产品中来自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或蜂蜜的添加碳水化合物量;
第391(9)条拟将“lipid”(脂质)一词替换为“fat”(脂肪);
第391(14)条拟删除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并新增关于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中调味剂的规定;
第391(15)条拟删除关于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中食品调理剂的规定;
第391(17)(b)(i)条拟修订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的营养标签;
第391(21)条拟删除关于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中污染物的规定;
第二十三附表表一拟删除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其最大使用量清单;以及
第二十三附表表二拟删除婴幼儿加工谷基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
目标与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1983年《食品法》[第281号法案]1985年《食品条例》[P.U.(A)437/1985]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
马来西亚卫生部
Prisma大厦4层
Persiaran Perdana路26号,第3区
62575 布城联邦直辖区,马来西亚
电话:+603-88850797
电子邮箱:sps.fsqd@moh.gov.my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ENDG69HG87r_X8F6ZWQ79HCFMVS92XokO-MmhYfBAH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