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搭载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其他具有自动驾驶功能(含自动泊车)和驾驶辅助功能的道路载运工具开展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参照执行。 本文件同样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自动驾驶系统发生驾驶能力变更的、可激活区域范围拓展的,或经评估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交通安全风险的,需要补充开展的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
| 来源标题(完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内容和方法》 |
|---|---|
| 通报编号 | G/TBT/N/CHN/2362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中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
| 涉及产品 | 自动驾驶系统;汽车自动驾驶模块;自动驾驶系统控制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无人车;辅助驾驶系统 |
| HS 编码 | 903290;901480;903289;870323;870321;854370 |
| ICS 编码 | 43.020 |
| 责任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中文 |
| 原文语言 | 英文 |
| 页数 | 64 |
| 文件号 | 26-6530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通报后60天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批准后6个月 |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一般要求、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搭载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其他具有自动驾驶功能(含自动泊车)和驾驶辅助功能的道路载运工具开展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的,参照执行。
本文件同样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自动驾驶系统发生驾驶能力变更的、可激活区域范围拓展的,或经评估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交通安全风险的,需要补充开展的道路通行规定符合性测试。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
无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42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YEmUIGGcPO4NyvZ3-17blKT2xxypyS70v8tonGC93h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