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修订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法规的法规;
《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旨在减少乘用车和轻型卡车的温室气体排放。2023年12月20日,该法规的修订案对制造商和进口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确保其在加拿大销售的新型轻型车辆车队达到指定的零排放车辆年度目标,即所谓的“电动汽车可用性标准”。本次《修订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的法规》提案的目的,是依照加拿大总理于2026年2月宣布的承诺,废除电动汽车可用性标准。该修订提案还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在美国废除温室气体排放法规后,维持《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的继续运作。《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
| 来源标题(完整) | 修订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法规的法规; |
|---|---|
| 通报编号 | G/TBT/N/CAN/688/Rev.1 |
| 通报类型 | 4 |
| 成员 | 加拿大 |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 涉及产品 | 主要设计用于运送人员的机动车辆和其他机动车辆(HS:87.03) |
| HS 编码 | 8703 |
| 责任机构 | 环境部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法语 |
| 页数 | 11 |
| 文件号 | 26-6092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6年10月29日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加拿大全球事务部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法规处 地址:加拿大安大略省渥太华市苏塞克斯路111号,邮编 K1A 0G2 电子邮箱:enquirypoint@international.gc.ca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拟议修正案将于登记之日生效。 |
通报内容
《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旨在减少乘用车和轻型卡车的温室气体排放。2023年12月20日,该法规的修订案对制造商和进口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确保其在加拿大销售的新型轻型车辆车队达到指定的零排放车辆年度目标,即所谓的“电动汽车可用性标准”。本次《修订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的法规》提案的目的,是依照加拿大总理于2026年2月宣布的承诺,废除电动汽车可用性标准。该修订提案还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在美国废除温室气体排放法规后,维持《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的继续运作。《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法规》此前已在G/TBT/N/CAN/688和G/TBT/N/CAN/688/Add.1中向世贸组织通报。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加拿大政府网站: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2010-201/index.html,《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条例》,(有英文和法文)加拿大政府网站: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C-15.31/,《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第93和160节,(有英文和法文)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gazette.gc.ca/rp-pr/p1/2026/2026-08-15/html/reg2-eng.html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CAN/688 — 修订《乘用车和轻型卡车温室气体法规》的拟议法规 — 2023-01-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4?id=xSDBxL_cI7W29xid9sqZS6zCnSWC9uWuD_odggWkiX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