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评议基地
标法中心完成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2025年度工作评价
为贯彻落实总署《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署办综函〔2021〕1号)相关要求,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标法中心于2026年2月组织开展了基地工作年度综合评价。本次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基地共56个,最终综合评价情况如下: (一)优秀。(天津)汽车产品、(上海)生物医药、(威海)输韩农食产品、上合组织国家、(潍坊)食品农产品、(长沙)中非、(广州)新能源汽车、(顺德)家电产品、(深圳)医疗器械、(深圳)新型储能、(惠州)石油化工产品、(珠海)制冷设备、(成都)
| 来源标题(完整) | 标法中心完成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2025年度工作评价 |
|---|---|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 原文来源 | 标法中心 |
| 来源栏目 | 基地动态 |
正文
为贯彻落实总署《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署办综函〔2021〕1号)相关要求,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标法中心于2026年2月组织开展了基地工作年度综合评价。本次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基地共56个,最终综合评价情况如下:
(一)优秀。(天津)汽车产品、(上海)生物医药、(威海)输韩农食产品、上合组织国家、(潍坊)食品农产品、(长沙)中非、(广州)新能源汽车、(顺德)家电产品、(深圳)医疗器械、(深圳)新型储能、(惠州)石油化工产品、(珠海)制冷设备、(成都)低碳等13个基地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上,显著发挥了基地研究评议作用,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合格。38个研究评议基地评价分数在70—89区间,有效发挥了基地研究评议作用,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基本合格。3个研究评议基地评价分数在60—69区间,基本发挥了研究评议作用,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
(四)不合格。2个基地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1个已通报其限期整改,1个已通报将取消其资格。
下一步,标法中心将敦促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继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材料报送、落实工作计划,并请各直属海关组织基地共建方认真研究并按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研究评议等核心任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evaluationBase/detail?id=UOEaOa4uO8c2M5r7q0PHLS92vUUwIhYkqic6c15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