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SPS通报
公共卫生部(MOPH)佛历...年第...号通报草案,题为“含有农药残留的食品(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第5号)”。
为了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拟利用泰国食品消费数据和现场试验数据,通过以短期(急性)或长期(慢性)暴露为重点的基于风险的框架,修订关于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修订公共卫生部通报附件2和附件4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再残留限量; 2. 修订公共卫生部通报附件3中规定的基准限量; 3. 增加“除附件2和附件4以及其他食典委规定的情况外,食品中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东盟的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自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
| 来源标题(完整) | 公共卫生部(MOPH)佛历...年第...号通报草案,题为“含有农药残留的食品(食品中的农药残留)(第5号)”。 |
|---|---|
| 通报编号 | G/SPS/N/THA/781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泰国 |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 涉及产品 | 一般食品(ICS分类号:67.040) |
| 责任机构 |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
| 语言 | 泰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232页 |
| 文件号 | 25-0545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3月22日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自泰国政府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天。 |
通报内容
为了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拟利用泰国食品消费数据和现场试验数据,通过以短期(急性)或长期(慢性)暴露为重点的基于风险的框架,修订关于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修订公共卫生部通报附件2和附件4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再残留限量;
2. 修订公共卫生部通报附件3中规定的基准限量;
3. 增加“除附件2和附件4以及其他食典委规定的情况外,食品中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东盟的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自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
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电子邮箱:spsthailand@acfs.go.th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acfs.go.th/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THA/25_00775_00_x.pdf
附件
关联通报
- G/SPS/N/THA/781/Add.1 — 公共卫生部第460号通告,题为“含有农药残留的食品” — 2025-08-0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v3Ayafc_rW0dv6ti7JG1WjlQDlgxbcT61FRSPJ86VHy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