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SPS通报
公共卫生部(MOPH)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通报草案No....B.E..(...),标题为“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原则、条件、方法和比例(No 4)”。
公共卫生部(MOPH)认为,修改已授权的最大允许食品添加剂的细节是适当的,具体如下:第1条-公共卫生部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的B.E.2566号通报(第444号)的附件I和附件II应废除,并替换为本通知的附件I与附件II。第2条-在本通知生效之前,此类食品中所含的食品添加剂已获批准,且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符合公共卫生部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的B.E.2566号通报(第444号)关于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原理、条件、方法和比例(第3号)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继续销售现有产品,但不得超过本通知
| 来源标题(完整) | 公共卫生部(MOPH)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通报草案No....B.E..(...),标题为“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原则、条件、方法和比例(No 4)”。 |
|---|---|
| 通报编号 | G/SPS/N/THA/782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泰国 |
| 发布日期 | 2025-02-04 |
| 涉及产品 | 食品添加剂(ICS编码:67.220.20) |
| 责任机构 |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泰国FDA)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188 |
| 文件号 | 25-0806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4月5日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官方公报通报后的日期。 |
通报内容
公共卫生部(MOPH)认为,修改已授权的最大允许食品添加剂的细节是适当的,具体如下:第1条-公共卫生部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的B.E.2566号通报(第444号)的附件I和附件II应废除,并替换为本通知的附件I与附件II。第2条-在本通知生效之前,此类食品中所含的食品添加剂已获批准,且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符合公共卫生部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的B.E.2566号通报(第444号)关于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原理、条件、方法和比例(第3号)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继续销售现有产品,但不得超过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两年。第3条-本通知自政府公报公布之日的次日起生效。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电子邮件:spsthailand@acfs.go.th,spsthail@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http://www.spsthailand.acfs.go.th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THA/25_01166_00_e.pdf
附件
关联通报
- G/SPS/N/THA/782/Add.1 — 卫生部(MOPH)公告第468号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原则、条件、方法和比例 — 2025-12-1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z5uDbG_iUGqNCf71bqO-69EMeciqVZ8g0PIkc4xWYx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