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SPS通报
1985年食品法规修正案[P.U.(A)437/1985]第IIB部分。进口食品的食品安全保证计划。
在食品法规1985中插入新文本,进口到马来西亚的食品必须在执行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计划认可的场所生产。该食品安全保证计划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系统管理(FSSM)、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或良好生产规范(GMP)。该要求符合2009年马来西亚食品卫生法规,该法规规定国内生产商必须在食品生产场所内提供食品安全保证计划。食品安全和质量计划保留检查或审核场所以确保符合该要求的权利。进口商必须提供或保留文件,证明该场所符合可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计划。任何不合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执法行动或拒绝食品进口。
| 来源标题(完整) | 1985年食品法规修正案[P.U.(A)437/1985]第IIB部分。进口食品的食品安全保证计划。 |
|---|---|
| 通报编号 | G/SPS/N/MYS/62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马来西亚 |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 涉及产品 | 食品 |
| 责任机构 | 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规划 |
| 涉及地方政府 | 马来西亚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5-0827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4月6日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通报内容
在食品法规1985中插入新文本,进口到马来西亚的食品必须在执行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计划认可的场所生产。该食品安全保证计划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系统管理(FSSM)、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或良好生产规范(GMP)。该要求符合2009年马来西亚食品卫生法规,该法规规定国内生产商必须在食品生产场所内提供食品安全保证计划。食品安全和质量计划保留检查或审核场所以确保符合该要求的权利。进口商必须提供或保留文件,证明该场所符合可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计划。任何不合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执法行动或拒绝食品进口。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食品安全和质量计划马来西亚卫生部第4级,Menara Prisma No 26,Jln.Persiaran Perdana,Precint 362675 F.T.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
电话:+(603)88850797 E-mail:sps.fsqd@moh.gov.my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Q_tgm6lGWyg_uWHpA8MEd1gCK31ks3g90LN0JaNspW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