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SPS通报
修订和补充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2016年6月30日第25/2016/TT-BNNPTNT号通知附录十二第二节第1条的通知草案,规范陆生动物和陆生动物产品的检疫。
该通知草案修订和补充了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2016年6月30日第25/2016/TT-BNNPTNT号通知附录十二第二节第1条,规范陆生动物和陆生动物产品的检疫(取样和检测)。对于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指标,抽样频率如下:对连续三批货物(来自同一货主、同一国家、地区)进行抽样检验检测。连续三批托运货物检验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以后每三批托运货物只随机抽取一批托运货物进行检验检测。如检出不合格托运货物,应申请对接下来连续三批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和测试(检验指标: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详见附录十二第II节第1条c项产品类
| 来源标题(完整) | 修订和补充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2016年6月30日第25/2016/TT-BNNPTNT号通知附录十二第二节第1条的通知草案,规范陆生动物和陆生动物产品的检疫。 |
|---|---|
| 通报编号 | G/SPS/N/VNM/169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越南 |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 涉及产品 | 陆生动物及陆生动物产品 |
| 责任机构 | 农业和环境部动物卫生和生产司 |
| 语言 | 越南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4 |
| 文件号 | 25-2558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6月10日 |
| 拟批准日期 | 2025年6月 |
| 拟生效日期 | 自公布之日起至少45天。 |
通报内容
该通知草案修订和补充了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2016年6月30日第25/2016/TT-BNNPTNT号通知附录十二第二节第1条,规范陆生动物和陆生动物产品的检疫(取样和检测)。对于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指标,抽样频率如下:对连续三批货物(来自同一货主、同一国家、地区)进行抽样检验检测。连续三批托运货物检验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以后每三批托运货物只随机抽取一批托运货物进行检验检测。如检出不合格托运货物,应申请对接下来连续三批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和测试(检验指标: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详见附录十二第II节第1条c项产品类型)。目标与理由
动物健康,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网址:http://www.spsvietnam.gov.vn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VNM/25_02807_00_x.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VNM/25_02807_00_e.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tC9cv8ds6g5xm28dLeYJcRFm-5lwnQY94xROJcY93_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