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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SPS通报

第12/2020号监管令规定了适用于动物生产部门和整个食物链的规则,涉及动物和供消费的动物源性产品的卫生。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2
第12/2020号监管令第四章规定了佛得角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口和过境规则,以保护公众、动物和环境健康。只有在货物入境前至少15天向兽医当局申请事先卫生授权,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才能进口。入境只能通过官方检查站,在那里将进行证件、身份和身体检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产品或动物禁止入境和流通。如果出现健康风险,政府可以暂时停止某些原产地的进口。进口产品必须贴有标签,可识别和适当包装,并附有有效和公认的卫生文件。动物和产品的国际过境是允许的,只要它们不构成健康风险,并得到有关国家的授权。如果拒绝,产品可再出口或销毁
来源标题(完整)第12/2020号监管令规定了适用于动物生产部门和整个食物链的规则,涉及动物和供消费的动物源性产品的卫生。
通报编号G/SPS/N/CPV/5
通报类型1
成员佛得角
发布日期2025-07-07
涉及产品活体动物(协调制度编码:01);肉类和食用内脏(协调制度编码:02);牛奶和奶制品;鸟蛋;天然蜂蜜;其他未指明或包括的动物源性食用产品(协调制度编码:04);其他地方未指明或包括的其他动物源性产品(协调制度编码:05);猪油,y.c.猪油和家禽脂肪,熔化或以其他方式提取(不包括太阳能硬脂和猪油)(协调制度编码:1501);牛、羊或山羊动物脂肪(油和油甾烷除外)(协调制度编码:1502);人造黄油和其他动物或植物脂肪或油或各种脂肪或油的可食用部分的食品混合物或制剂(不包括部分或全部氢化、酯交换、再酯化或反油酸化的脂肪和油及其部分,不论是否精炼,但未以其他方式制备,以及橄榄油或其部分的混合物)(协调制度编码:1517)
责任机构农业和环境部
原文语言法语
页数20
文件号25-4400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不适用
拟批准日期2020年10月09日

通报内容

第12/2020号监管令第四章规定了佛得角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口和过境规则,以保护公众、动物和环境健康。只有在货物入境前至少15天向兽医当局申请事先卫生授权,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才能进口。入境只能通过官方检查站,在那里将进行证件、身份和身体检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产品或动物禁止入境和流通。如果出现健康风险,政府可以暂时停止某些原产地的进口。进口产品必须贴有标签,可识别和适当包装,并附有有效和公认的卫生文件。动物和产品的国际过境是允许的,只要它们不构成健康风险,并得到有关国家的授权。如果拒绝,产品可再出口或销毁,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动物健康,保护人类免受动物/植物疾病或寄生虫的侵害,保护领土免受害虫造成的进一步损害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boe.incv.cv/Bulletins/Details/A2020/S1/BO116/3436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boe.incv.cv/Bulletins/View/47310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PV/25_04371_00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iZD7mVBQjEWWBWTO80jI2qXQkZStdBnjNWIc0_Es5T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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