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编号…B.E….(....)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标题为“茶饮”。
| 来源标题(完整) | 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编号…B.E….(....)根据《食品法案》B.E.2522发布,标题为“茶饮”。 |
|---|---|
| 通报编号 | G/SPS/N/THA/795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泰国 |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 涉及产品 | 茶饮(HS编码0902;ICS编码67.140.10) |
| 责任机构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 |
| 语言 | 泰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13 |
| 文件号 | 25-4903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09月28日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在泰王国政府公报上发表的第二天。 |
通报内容
公共卫生部(MOPH)认为,应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茶饮的现有通知,以更新用作茶饮成分的植物和植物部分清单,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公平贸易。
条款1。根据食品法案B.E.2522(1979)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的公共卫生部通报(第426号)B.E.2564(2021)第3条关于草药茶,特此废除,代之以下内容:“第3条:‘茶饮’是指从植物和真菌的部分获得的产品,这些部分通过干燥加工,可以粗磨或通过煮沸或用水浸泡后饮用。”
条款2。根据食品法案B.E.2522(1979)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的公共卫生部通报附件(第426号)B.E.2564(2021)关于草药茶中列入的允许用作茶饮原料的植物和植物部分清单中的第92号甘草(光果甘草)的植物和植物部分,特此废除。
条款3。根据食品法案B.E.2522(1979)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的本通报附件中所列关于茶饮的植物和植物部分应作为编号202至311的项目添加到公共卫生部通报(第426号)B.E.2564(2021)所附的现有茶饮允许的原料清单中。
条款4。第2条规定的含有甘草(项目92)的茶饮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如果在本通报生效日期之前获得授权,可以在自生效日期起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继续销售其产品。
条款5。在本通报生效日期之前获得授权的销售含有第3条第202至311项所列植物的茶浸剂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可以在自生效日期起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继续销售其产品。含有第3条第202至311项所列植物的茶饮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在本通报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完全遵守。
条款6。本通报自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共卫生部也根据TBT通报通知了这一草案。
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50 Phaholyothin Road,LadyaoChatuchak,Bangkok 10900;泰国电话:+(662)561 420 4传真:+(662)561 403 4电子邮件:spsthailand@acfs.go.thspsthailand@gmail.com网站:http://www.acfs.go.thhttp://www.spsthailand.acfs.go.th/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THA/25_05035_00_x.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THA/25_05035_00_e.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VosPfIT1hYPjZ0_ZiGAG_4gaK2fp1GTkULc7zJ-qXX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