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SPS通报
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
| 来源标题(完整) | 修订《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132V章) |
|---|---|
| 通报编号 | G/SPS/N/HKG/50/Add.1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中国香港 |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5-5294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不适用 |
通报内容
中国香港在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的G/SPS/N/HKG/50号文件中通报了有关《食物掺假(金属污染)规例》(香港法例132V章)修订建议的谘询文件。建议的修订旨在紧跟国际间有关食物中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的发展,为指定食物(食品对)中的指定金属加入二十七个新的最大限量标准,为现有的食物对更新九个最大限量标准,并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典委)和主要食物进口地的最新标准。该修订已纳入《2025年食物掺假(金属污染)(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于2025年7月2日公布,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负面审议程序后获立法会通过。本补遗通知,修订条例将于2025年9月5日生效。实施后将有18个月的宽限期,将于2027年3月5日结束。在宽限期内,任何单一食品完全符合更新的标准或生效日期前生效的标准都是合法的。宽限期结束后,必须全面遵守修订条例的规定。
《2025年食品掺假(金属污染)(修订)条例》全文可从以下网页下载:
中文: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食品环境卫生署食品安全中心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传真:+(852)2893 3547
电邮:enquiriesfehd.gov.hk
附件
关联通报
- G/SPS/N/HKG/50 — 关于拟修订《食品搀杂(金属杂质含量)条例》(第132V章)的咨询文件。 — 2024-12-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2?id=9c7Gcu1fzHs17fQ0TF_aib-48QW2hJUvltRlkKx0mhk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