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正式发布稿)
| 来源标题(完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正式发布稿) |
|---|---|
| 通报编号 | G/SPS/N/CHN/1324/Add.1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中国 |
| 发布日期 | 2025-10-17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5-6735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不适用 |
通报内容
2025年10月11日,中国海关总署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80令),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充分考虑了贸易便利化原则。中国海关遵循全球治理原则,积极推进国家(地区)间食品安全体系互认、食品互通,双方可约定实施批量化企业清单注册及管理的简化措施。遵循风险管理原则,根据出口国家(地区)、企业、产品风险水平,适用相应的注册方式、评审程序等注册管理要求,对官方推荐注册食品调整为目录制管理并动态调整。遵循严谨务实原则,优化复查、暂停、变更、延续等程序要求,新增自动延续注册方式,进一步简化企业延续注册管理措施。
《规定》修订过程公开透明,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根据WTO TBT/SPS等相关规则,海关总署于2025年1月至3月期间,向WTO进行了通报《规定》征求意见稿,接受了各方评议,充分考虑并积极采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并派员参加第95次WTO/TBT大会专题宣介《规定》修订情况。在颁布和实施时间上也严格遵守TBT/SPS协定,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
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3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已注册企业的进口食品贸易不受影响。中国海关将配套发布实施公告等文件指南,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利用多双边等渠道积极开展政策宣介培训,保证《规定》顺利实施。各成员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通过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与中方取得联系,中方愿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针对具体注册技术的支持和指导。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6956_00_e.pdf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5795 4645+(86 10)5795 4642
电子邮件:spscustoms.gov.cn
附件
关联通报
- G/SPS/N/CHN/13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 2025-01-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2?id=MZo5NdftoQ_Zg96sbNV76t1trGV42XKOVvOVMq4oz-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