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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对1985年食品条例第五A附表表IV、第十六AA附表表II、第二十一A附表表IA和第二十一A附表表III的修订【P.U.(A)437/1985】;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对《1985年食品条例》【P.U.(A)437/1985】附表的拟议修正案如下:在其他功能声明的条件下插入新成分,在第五A附表的表IV中插入L.casei Shirota作为新成分,包括其功能声明、所需最低量及其条件;通过在第十六AA附表的表II中插入2’-岩藻糖基乳糖(2’-FL)及其指定的最高营养水平,在儿童配方奶粉中插入新的可选成分;通过在第二十一附表的表IA中插入2’-岩藻糖基乳糖(2’-FL)及其规定的最高营养水平,在婴儿配方奶粉中插入新的可选成分;通过在第二十一A的表III中插入2’-岩藻糖基
来源标题(完整)对1985年食品条例第五A附表表IV、第十六AA附表表II、第二十一A附表表IA和第二十一A附表表III的修订【P.U.(A)437/1985】;
通报编号G/TBT/N/MYS/135
通报类型1
成员马来西亚
发布日期2026-06-08
涉及产品所有食品(ICS:67),婴儿或幼儿使用的食品制剂(HS编码:2106.90.73 00)
HS 编码2106907300
ICS 编码67
责任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
地址: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布城,第三区,柏达纳路26号,普利兹玛大厦4楼,邮编62675
电话:+603-88850797
电子邮箱:sps.fsqd@moh.gov.my
网站:https://hq.moh.gov.my/fsq
法律依据2.9.2
语言英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2
文件号26-4180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6年8月7日
[X]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负责处理与本通报相关评议意见的主管机构联系方式:
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
地址: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布城,第三区,柏达纳路26号,普利兹玛大厦4楼,邮编62675
电话:+603-88850797
电子邮箱:sps.fsqd@moh.gov.my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通报内容

对《1985年食品条例》【P.U.(A)437/1985】附表的拟议修正案如下:在其他功能声明的条件下插入新成分,在第五A附表的表IV中插入L.casei Shirota作为新成分,包括其功能声明、所需最低量及其条件;通过在第十六AA附表的表II中插入2’-岩藻糖基乳糖(2’-FL)及其指定的最高营养水平,在儿童配方奶粉中插入新的可选成分;通过在第二十一附表的表IA中插入2’-岩藻糖基乳糖(2’-FL)及其规定的最高营养水平,在婴儿配方奶粉中插入新的可选成分;通过在第二十一A的表III中插入2’-岩藻糖基乳糖(2’-FL)及其指定的最大营养水平,在后续配方中插入新的可选成分。

目标与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1983年《食品法》[第281号法案]1985年《食品条例》[P.U.(A)437/1985]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与质量计划
地址:马来西亚,联邦直辖区布城,第三区,柏达纳路26号,普利兹玛大厦4楼,邮编62675
电话:+603-88850797
电子邮箱:sps.fsqd@moh.gov.my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8oDZmYn_1buaVWdCEfl6fG1LF7zLfoPsjJDIZO9RaY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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