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发展部公告关于受动物识别标志约束的区域和动物物种的指定,以及动物识别标志的标准、程序和条件
| 来源标题(完整) | 畜牧业发展部公告关于受动物识别标志约束的区域和动物物种的指定,以及动物识别标志的标准、程序和条件 |
|---|---|
| 通报编号 | G/SPS/N/THA/804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泰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涉及产品 | 活肉牛、活奶牛、活水牛、活山羊和活绵羊 |
| 责任机构 | 畜牧业发展部(DLD) |
| 语言 | 泰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4 |
| 文件号 | 26-0150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不适用 |
| 拟批准日期 | 2017年5月17日 |
| 拟生效日期 | 2017年06月10日 |
通报内容
为了确保对特定区域内饲养的牲畜、跨省界运输的动物以及进出口或过境泰国的动物有效实施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并能够追溯到单个动物,畜牧业发展部特此修订该条例,废除了2016年2月19日畜牧业发展部关于指定受识别标志约束的区域和动物物种以及动物识别标志的标准、程序和条件的公告2559(2016),并以本公告第2560(2017)号决议,日期为2017年5月17日取代。该公告的主要规定如下:动物识别标志的区域和动物品种全国范围内,凡跨省界运输的4月龄以上的活肉牛、活奶牛、活水牛、活山羊、活绵羊,以及进出口、过境泰国的,也应标明动物识别标志;动物识别标志程序对于经空运或海运输入泰国的活肉牛、活乳牛、活水牛、活山羊和活绵羊,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站的家畜检查员或兽医应加贴临时动物识别标志,但每只动物仍可单独识别。动物到达指定检疫设施后,应按照本公告加贴永久性识别标志。
目标与理由
动物健康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50 Phaholyothin Road,LadyaoChatuchak,Bangkok 10900;泰国电话:+(662)561 420 4传真:+(662)561 403 4电子邮件:spsthailand@acfs.go.thspsthailand@gmail.com网站:http://www.acfs.go.thhttp://www.spsthailand.acfs.go.th/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THA/25_09262_00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MKEeX8B1XyijcNOMKidmqx8SRUqe42kURoceYBeJC1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