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非洲猪瘟二级管制区施加条件的命令。
| 来源标题(完整) | 就非洲猪瘟二级管制区施加条件的命令。 |
|---|---|
| 通报编号 | G/SPS/N/CAN/1244/Add.25 |
| 通报类型 | 6 |
| 成员 | 加拿大 |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 原文语言 | 英语/法语 |
| 文件号 | 26-0690 |
通报内容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对从被确定为对非洲猪瘟(ASF)构成潜在威胁的国家进口的精选饲料成分实施了新的进口要求。确定的产品在从指定国家进口之前需要进口许可证,并且需要满足实施令和进口许可证中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原产地证明、热处理和/或放置时间(取决于所讨论的产品),旨在降低这些产品被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风险。
加拿大已经修改了可能受这一措施影响的地区或国家名单,将安哥拉加入其中。
更新后的名单如下:在相关或可行的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X]特定地区或国家:阿尔巴尼亚;安哥拉;孟加拉国;贝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柬埔寨;喀麦隆;中非;乍得;中国;刚果;科特迪瓦;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多米尼加共和国;爱沙尼亚*;冈比亚;德国*;加纳;希腊*;几内亚比绍;海地;中国香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肯尼亚;老挝;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里;摩尔多瓦;蒙古国;黑山;莫桑比克;缅甸;纳米比亚;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韩国;北马其顿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卢旺达;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中华台北;坦桑尼亚;泰国;多哥;乌克兰;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表示承认区域化。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加拿大通报管理局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部全球事务部111 Sussex Drive加拿大渥太华,Ontario K1A 0G2
电子邮件:enquirypointinternational.gc.ca
附件
关联通报
- G/SPS/N/CAN/1244 — 关于非洲猪瘟二级控制区相关条件实施令。 — 2019-04-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6?id=UofYjXZgFdq7sXE9quVdTqZVGHo6QTOcNXcn5SW-xN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