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2026-IPSA号决议,制定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菜豆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
| 来源标题(完整) | 第128-2026-IPSA号决议,制定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菜豆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 |
|---|---|
| 通报编号 | G/SPS/N/NIC/257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尼加拉瓜 |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 涉及产品 | 菜豆(Phaseolus vulgaris)种子 |
| 责任机构 | 农业保护与健康研究所(IPSA) |
| 语言 | 西班牙语 |
| 原文语言 | 西班牙语 |
| 页数 | 2 |
| 文件号 | 26-0790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6年4月6日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待定 |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从美国进口豆类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
1. 货物必须附有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在附加声明中表明种子已由原产国的ONPF正式检查,并发现不含:Pseudomonas savastanoi pv. phaseolicola, 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 glycines, Xanthomonas euvesicatoria pv. alfalfae, Curtobacterium flaccumfaciens pv. flaccumfaciens, Bean yellow mosaic virus, Fusarium oxysporum f.sp. phaseoli, Commelina benghalensis, Abutilon theophrasti, Urtica urens, Chenopodiastrum murale;
2. 货物必须没有土壤和任何异物或污染物;
3. 种子必须装在新的首次使用包装中,完全不含异物或污染物;
4. 该批货物将由进境农业检疫站的检疫局检查员进行植物检疫检查和植物检疫诊断取样,以采取相应的植物检疫措施。
农业保护与健康研究所的植物检疫检查员将验证是否符合植物检疫要求,并根据支持货物的文件解决进口授权请求。
目标与理由
保护领土免受其他害虫的损害,植物保护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国家技术标准化和质量委员会(CNNC)信息和通知办公室
电话:+(505)8395 3300,分机:1472,1470
电子邮件:imartinez@cnnc.gob.ni
农业保护和健康研究所(IPSA)
电话:+(505)2298 1330+(505)2298 1331+(505)2298 1349
电子邮件:santiago.rodriguez@ipsa.gob.ni
网站:http://www.ipsa.gob.ni/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NIC/26_00729_00_s.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sps/detail/1?id=sHApefzxvdlHEAorrmQviw0WAaQzIsnANlWITNm4is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