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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中国对外TBT通报

CNCA-C11-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行驶记录仪》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本文件规定了 汽车行驶记录仪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适用范围、认证依据标准、认证模式、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委托、认证实施、获证后监督、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收费、认证责任等。 本文件适用于 汽车行驶记录仪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来源标题(完整)CNCA-C11-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行驶记录仪》
通报编号G/TBT/N/CHN/2179
通报类型1
成员中国
发布日期2026-01-07
涉及产品汽车行驶记录仪
HS 编码910690
ICS 编码43.040.01
责任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5.7.1
语言中文
原文语言英文
页数30
文件号26-0137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不适用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12个月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适用范围、认证依据标准、认证模式、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委托、认证实施、获证后监督、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收费、认证责任等。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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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r5esS2QyyxPPn3qjSGAXevJ-NhTlrD4bk09yDfmwA0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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