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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本文件规定了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 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不超过 15kW的电气线路中安装使用的交流故障电弧探测器,以及最大开路电压不超过直流1500V的直流故障电弧探测器。其他装置中使用的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的故障电弧探测器,以及其他环境下具有特殊要求的故障电弧探测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适用于本文件。
| 来源标题(完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
|---|---|
| 通报编号 | G/TBT/N/CHN/2240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中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
| 涉及产品 | 故障电弧探测器 |
| HS 编码 | 903180 |
| ICS 编码 | 13.220.20 |
| 责任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中文 |
| 原文语言 | 英文 |
| 页数 | 31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通报后60天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批准后12个月 |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故障电弧探测器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不超过15kW的电气线路中安装使用的交流故障电弧探测器,以及最大开路电压不超过直流1500V的直流故障电弧探测器。其他装置中使用的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的故障电弧探测器,以及其他环境下具有特殊要求的故障电弧探测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适用于本文件。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相关文件
无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2367LRtQ1xKSn5l8hksA0T6tCiWu45EpRaae3Asx7N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