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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中国对外TBT通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登记证。本办法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登记程序与要求、办理时限、登记证变更、注销与撤销要求、登记后跟踪管理、法律责任、关键术语定义、衔接政策等相关内容。
来源标题(完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通报编号G/TBT/N/CHN/1351/ Rev.1
通报类型4
成员中国
发布日期2026-07-01
涉及产品新化学物质
HS 编码28;29
ICS 编码13.020,71.100,71.020
责任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法律依据2.9.2
语言中文
原文语言英文
页数15
文件号26-4743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通报后60天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内容

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登记证。本办法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登记程序与要求、办理时限、登记证变更、注销与撤销要求、登记后跟踪管理、法律责任、关键术语定义、衔接政策等相关内容。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4?id=KZiPviumKgIggvNfpLIQQ7xlz7gMwKJn8ti66lBdp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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