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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关于对七种电源设备(包括电动摩托车非车载充电器)的法定检验要求进行修订的提案;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鉴于涉及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辅助自行车的国际事故风险日益上升,标准检验局(BSMI)拟将电动摩托车非车载充电器等七类电源设备的法定检验要求范围予以扩大。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为经营者提供可选择的替代符合性评定程序;同时,将电动汽车传导式交流及直流/复合式充电设备的强制性检验范围从不超过30千瓦扩大至不超过750千瓦。
来源标题(完整)关于对七种电源设备(包括电动摩托车非车载充电器)的法定检验要求进行修订的提案;
通报编号G/TBT/N/TPKM/593/Rev.1
通报类型4
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发布日期2026-07-01
涉及产品静态转换器(HS编码:850440)
HS 编码850440
责任机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法律依据2.9.2,5.6.2
语言英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7
文件号26-4749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6年8月30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经济部标准检验局WTO/TBT咨询点
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
电话:+(886-2) 23431700#1566
传真:+(886-2) 23431804
电子邮箱:tbtenq@bsmi.gov.tw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7-07-01

通报内容

鉴于涉及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辅助自行车的国际事故风险日益上升,标准检验局(BSMI)拟将电动摩托车非车载充电器等七类电源设备的法定检验要求范围予以扩大。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为经营者提供可选择的替代符合性评定程序;同时,将电动汽车传导式交流及直流/复合式充电设备的强制性检验范围从不超过30千瓦扩大至不超过750千瓦。

目标与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

2026年6月30日政府公报第32卷第118号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66673 商检法相关通报:G/TBT/N/TPKM/540/Add.1 G/TBT/N/TPKM/472/Add.1 G/TBT/N/TPKM/401/Add.1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PKM/26_0343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PKM/26_03432_00_x.pdf WTO TBT咨询点,邮箱:tbtenq@bsmi.gov.tw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TPKM/593 — 电单车非车载充电器等七项供电设备法定检验规定修订建议; — 2026-04-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4?id=zPJ5YdTt4AeMrmcTG409WWowC095IWuNIpt1bwxY6g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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