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中国对外TBT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锅炉产品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为热源,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 a) 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 L ,且额定蒸汽压力≥ 0.1 MPa (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b) 出口水压≥ 0.1 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 0.1 MW 的承压热水锅炉; c) 额定功率≥ 0.1 MW 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 来源标题(完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
| 通报编号 | G/TBT/N/CHN/2297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中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 涉及产品 | 工业锅炉 |
| HS 编码 | 84021 |
| ICS 编码 | 27.010 |
| 责任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中文 |
| 原文语言 | 英文 |
| 页数 | 8 |
| 文件号 | 26-5003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通报后60天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待定 |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锅炉产品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为热源,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
a) 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 L,且额定蒸汽压力≥0.1 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
b) 出口水压≥0.1 MPa(表压),且额定功率≥0.1 MW的承压热水锅炉;
c) 额定功率≥0.1 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目标与理由
保护环境;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
无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42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VkiF_dMNmYlmslAbToc3Q9aItXW2irablDWwzckB2A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