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中国对外TBT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工业用加热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本文件规定了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工业用加热炉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海拔3500 m以下,陆上油气田、海上油气田陆上终端及输送管道使用的以天然气为燃料,额定热负荷在40 kW~12000 kW范围内的石油工业用加热炉。
| 来源标题(完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工业用加热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
| 通报编号 | G/TBT/N/CHN/2306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中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8-10 |
| 涉及产品 | 石油工业用设备、加热炉 |
| HS 编码 | 8514 |
| ICS 编码 | 27.010 |
| 责任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中文 |
| 原文语言 | 英文 |
| 页数 | 6 |
| 文件号 | 26-5645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批准后6个月 |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工业用加热炉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海拔3500 m以下,陆上油气田、海上油气田陆上终端及输送管道使用的以天然气为燃料,额定热负荷在40 kW~12000 kW范围内的石油工业用加热炉。
目标与理由
保护环境;质量要求;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相关文件
无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ElM8Y8-4OTR5z4W3uzcxvYT9aWstRR9mmM29rBQkT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