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中国对外TBT通报
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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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标题(完整) | 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第1号修改单 |
|---|---|
| 通报编号 | G/TBT/N/CHN/1659/Add.1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中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 原文语言 | 英文 |
| 文件号 | 26-5851 |
通报内容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X】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修改了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扩展信息的标注要求。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42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CHN/165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 2022-01-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2?id=R5Fo5xQOBOLw_KJgMyNNTRIm7g-0-bdMp_Wz0bttiu_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