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拟议修订《清洁卫生产品管理法实施细则》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提议修订《清洁卫生产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A. 如果进口的卫生产品包括需要超过10天检验期的检验项目,则将允许有条件优先通关。 B. 为同一公司进口的相同卫生产品设立标准,涵盖纹身墨水和口腔护理产品(牙刷、牙间刷、牙线和舌刮器)。
| 来源标题(完整) | 拟议修订《清洁卫生产品管理法实施细则》 |
|---|---|
| 通报编号 | G/TBT/N/KOR/1256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韩国 |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 涉及产品 | 卫生用品 |
| HS 编码 | 33;34 |
| ICS 编码 | 97.170 |
| 责任机构 | 食品药品安全部 如与以上不同,应注明负责处理有关通报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如能提供,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 文件可从食品药品安全部网站(www.mfds.go.kr)获取。也可从以下途径获得: 国际合作办公室 食品药品安全部 地址:187 Osongsaengmyeong2-ro, Osong-eup, Heungdeo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28159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3-719-1564 传真: (+82) 43-719-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韩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26页 |
| 文件号 | 25-0191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待定 |
通报内容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提议修订《清洁卫生产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A. 如果进口的卫生产品包括需要超过10天检验期的检验项目,则将允许有条件优先通关。
B. 为同一公司进口的相同卫生产品设立标准,涵盖纹身墨水和口腔护理产品(牙刷、牙间刷、牙线和舌刮器)。
目标与理由
采用国内法;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
相关文件
食品药品安全部第2025-2号通报(2025年1月3日)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技术监管政策部
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地址:93 Isu-ro, Maengdong-myeon, Eumseong-gun,
Chungcheongbuk-do
Rep. of Korea 27737
电话: (+82) 043-870-5315
传真: (+82) 043-870-5682
电子邮箱: tbt@korea.kr
网站: http://www.knowtbt.kr
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4052&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Data_stts=A&page=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KOR/25_00358_00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XUJe39ZYjtCxQhOBNGu2RGbMXRIgyb703NmaiOND_v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