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第三国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口及过境贸易的法令 / 关于与欧盟成员国、冰岛、挪威及北爱尔兰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口及过境贸易的法令
| 来源标题(完整) | 关于与第三国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口及过境贸易的法令 / 关于与欧盟成员国、冰岛、挪威及北爱尔兰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口及过境贸易的法令 |
|---|---|
| 通报编号 | G/TBT/N/CHE/286/Add.1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瑞士 |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 HS 编码 | 43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5-0449 |
通报内容
标题:关于与第三国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口及过境贸易的法令 / 关于与欧盟成员国、冰岛、挪威及北爱尔兰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口及过境贸易的法令
补遗理由:
[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5年5月28日
[ ] 通报措施公布日期: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7月1日;两年过渡期
[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CHE/final_measure/25_00731_00_x1.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CHE/final_measure/25_00731_01_x1.pdf
[ ]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X] 如果通报的措施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2025年2月9日
[ ] 发布的解释性准则及其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 ] 其他:
【脚注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来提供。
说明:原通知版本已作如下变更:将不再列出可在没有证书的情况下进口皮毛及皮毛制品的国家名单。为了便于市场监督,所有皮毛及皮毛制品必须附带一份声明,证明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指导原则认定为对动物残忍的生产方式。证书必须由根据ISO/IEC 17067标准认证皮毛及皮毛制品生产企业的认证机构出具。外国认证机构如果根据ISO/IEC 17065标准被认定为合格评定机构,则也可获得认可。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CHE/286 — 与第三国之间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口、过境和出口贸易条例/与欧盟成员国、冰岛、挪威和北爱尔兰之间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口、过境和出口贸易条例/毛皮和毛皮产品进口相关国家清单条例 — 2024-04-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2?id=KKDGVhf90uM7O4zdB7R1THpglduOseCLinTBwBgHOq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