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某些物质(包括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有毒的物质)的第1223/2009号(EC)条例。;
| 来源标题(完整) |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在化妆品中使用某些物质(包括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或对生殖有毒的物质)的第1223/2009号(EC)条例。; |
|---|---|
| 通报编号 | G/TBT/N/EU/1219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欧盟 |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
| 涉及产品 | 化妆品 |
| 责任机构 | 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 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网站: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18 |
| 文件号 | 26-4882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6年9月6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 299 80 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
| 拟批准日期 | 2026年第四季度 |
| 拟生效日期 | 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20天。 |
通报内容
该措施草案要求颁布禁止使用(EU)委员会第2025/1222号条例(OJ L,2025/1222,20.6.20 25,ELI:
http://data.europa.eu/eli/reg_del/2025/1222/oj),该法规已根据CLP法规通过,将于2027年2月1日起适用。因此,需要对化妆品法规进行修订,以移植(EU)委员会法规第2025/1222号提供的新CMRs分类。此外,根据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最新科学评估,该法规草案还对几种化妆品物质进行了限制和禁止。该条例草案特别指出:禁止二苯甲酮-1、二苯甲酮-2、碱性棕16、碱性蓝99和前列腺素类似物,因为SCCS得出结论认为它们在化妆品中使用不安全;引入或更新对丁基羟基茴香醚(BHA)、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大麻二酚(CBD)和羟基磷灰石(纳米)的现有限制,这些限制只能由SCCS在特定条件下证明其安全使用;并取消对含汞防腐剂的现有禁令减损。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9年11月30日关于化妆品的第1223/2009号(EC)条例(OJ L 342,2009年12月22日,第59-209页)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15977955828&uri=CELEX:32009R12232025年4月2日(EU)委员会授权法规2025/1222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某些物质统一分类和标签的第1272/2008号(EC)法规OJ L,2025/1222,20.6.20 25,ELI:http://data.europa.eu/eli/reg_del/2025/1222/OJ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3531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EEC/26_03531_01_e.pdf
European CommissionEU-TBT咨询点 传真:+(32)2 299 80 43 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文本可在网站上获取: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bGb7Rdw3uXW-q7pfpQ9Pfz1XrazrrbgusDtvedTDa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