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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具》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本文件规定了激光眼护具的技术要求、标识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防意外暴露于激光辐射(波长范围在180 nm至1 mm)的眼护具;调试用激光眼护具,但用户应根据特定的应用场景选择适宜的激光眼护具;医用激光手术过程中患者眼部的防护具(眼眶周围区域的治疗除外)。 本文件不适用于作为观察窗用于激光设备上的激光防护滤光片,也不适用于光学设备(如显微镜和放大镜)中的激光防护滤光片。
来源标题(完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具》
通报编号G/TBT/N/CHN/2026
通报类型1
成员中国
发布日期2025-03-13
涉及产品激光防护具
HS 编码900410
ICS 编码13.340.99
责任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2.9.2
语言中文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20
文件号25 -1778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通报后60天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12 个月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激光眼护具的技术要求、标识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防意外暴露于激光辐射(波长范围在180 nm至1 mm)的眼护具;调试用激光眼护具,但用户应根据特定的应用场景选择适宜的激光眼护具;医用激光手术过程中患者眼部的防护具(眼眶周围区域的治疗除外)。
本文件不适用于作为观察窗用于激光设备上的激光防护滤光片,也不适用于光学设备(如显微镜和放大镜)中的激光防护滤光片。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G2hti2-50FcpwmOJGHngDBOKNgBYbfeYIWvqB5bcue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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