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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与能效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流控制和/或电压控制的非车载传导式供电设备,包括直流供电设备(模式4连接方式C)与交流供电设备(模式3连接方式B或连接方式C),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 本文件不适用于: ——供电网侧仅提供直流供电的供电设备; ——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 ——禁用储能功能后不具备充电功能的充储一体化设备; ——自动充电
来源标题(完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通报编号G/TBT/N/CHN/2027
通报类型1
成员中国
发布日期2025-03-13
涉及产品电动汽车充电桩
HS 编码850440
ICS 编码27.010
责任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2.9.2
语言中文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13
文件号25-1777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通报后60天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与能效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流控制和/或电压控制的非车载传导式供电设备,包括直流供电设备(模式4连接方式C)与交流供电设备(模式3连接方式B或连接方式C),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

本文件不适用于:

——供电网侧仅提供直流供电的供电设备;

——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

——禁用储能功能后不具备充电功能的充储一体化设备;

——自动充电、顶部接触式充电的供电设备。

目标与理由

保护环境;质量要求;消费者信息,标签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sSwOr-FhXDo5ta0Q6zG1ERKBEa1Zp2kIntWbYJDnsq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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