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关于车辆及其设备和使用技术要求的行政命令;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车辆及其设备的技术要求,当车辆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国家、个人批准时。因此,未经改装的欧盟型式认证车辆不包括在内。必须获得批准的改装车辆的相应规则,无论车辆最初是否获得欧盟型式认证。在《丹麦交通管理法》适用的地方对车辆使用的监管。
来源标题(完整)关于车辆及其设备和使用技术要求的行政命令;
通报编号G/TBT/N/DNK/139
通报类型1
成员丹麦
发布日期2025-03-31
涉及产品汽车(M1、M2、M3)、货车(N1、N2、N3)、摩托车(2轮和3轮)、轻便摩托车、拖拉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挂车(O1、O2、O3、O4)和农用车等。受影响的车辆类型对应于EU-法规2018/858/EU、167/2013/EU和168/2013/EU中提及的车辆类型。
HS 编码87
ICS 编码43.040,43.080.10,43.140,65.060.10
责任机构丹麦道路交通管理局Sorsigvej 356760 Ribedenmark电话:+45 722 1 889 9电子邮件:info@fstyr.dk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如果与上述内容不同,则应注明:丹麦商业管理局Langelinie Allé17DK-2100 Copenhagen ø Denmark电话:+45 35 29 10 00电子邮件:notifikationer@erst.dk
法律依据2.9.2
语言丹麦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238
文件号25-2252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通报后60天
拟批准日期2025-06-25
拟生效日期2025-07-01

通报内容

      车辆及其设备的技术要求,当车辆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国家、个人批准时。因此,未经改装的欧盟型式认证车辆不包括在内。必须获得批准的改装车辆的相应规则,无论车辆最初是否获得欧盟型式认证。在《丹麦交通管理法》适用的地方对车辆使用的监管。
       

目标与理由

该提案旨在更新丹麦关于轮胎胎面深度的法规,以及车辆工作空间照明灯的法规。后者是丹麦特有的规定,因此欧盟现行法规中并无相关条款。

相关文件

《关于车辆及其设备与使用的技术要求的行政命令》(《道路交通法》)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丹麦标准哥德堡PLADS 1NordhavNDK-2150电话:+(45)39 96 61 40传真:+(45)39 96 61 01电子邮件:wto@ds.dk网站:http://www.ds.dk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DNK/25_02547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DNK/25_02547_01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6H4xcsIr7chb_z2w1hGgyzvCT9hFaZFJ4d_ji6r3GpOL

搜索 C1F

最近搜索

Enter 搜索 · Esc 关闭 · Ctrl / ⌘ + D 或 K 快速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