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标签委员会通报草案,关于:确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为标签管制产品;
通报草案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规定为标签管制产品。本通报草案适用于以下产品:1。摩托车,指由发动机驱动的摩托车,并应包括装有发动机的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3。电动自行车,是指由骑车人的动力与电力联合推进的自行车,或由电力推进的自行车。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应酌情指定文字、图片、人工设计或图像,不得导致对产品本质的误解,并应以泰语或附有泰语的外语清晰可辨地显示。这些受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不适用于为出口而制造而非在泰国销售的受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
| 来源标题(完整) | 标签委员会通报草案,关于:确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为标签管制产品; |
|---|---|
| 通报编号 | G/TBT/N/THA/771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泰国 |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 涉及产品 | 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
| HS 编码 | 87 |
| ICS 编码 | 43.120,43.140,43.150 |
| 责任机构 |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如果与上述内容不同,则应注明: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点和通报管理局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工业部电话:(662)430 683 1分机。2130传真:(662)354 304 1电子邮件:thaitbt@tisi.mail.go.th网站:https://www.tisi.go.th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泰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5;3 |
| 文件号 | 25-2347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通报后30天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在政府宪报刊登之日起120天后。 |
通报内容
通报草案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规定为标签管制产品。本通报草案适用于以下产品:1。摩托车,指由发动机驱动的摩托车,并应包括装有发动机的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3。电动自行车,是指由骑车人的动力与电力联合推进的自行车,或由电力推进的自行车。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应酌情指定文字、图片、人工设计或图像,不得导致对产品本质的误解,并应以泰语或附有泰语的外语清晰可辨地显示。这些受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不适用于为出口而制造而非在泰国销售的受标签管制产品的标签。
目标与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消费者保护法》,B.E.2522(1979)及其修正案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点和通报管理局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研究所(TISI)电话:(662)430 683 1分机。2130传真:(662)354 304 1电子邮件:thaitbt@tisi.mail.go.th网站:https://www.tisi.go.th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HA/25_026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HA/25_02627_00_x.pdf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THA/771/Add.1 — 标签委员会通报草案,关于:确定电单车、电动电单车及电动单车为标签管制产品 — 2025-05-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Krg5i8rwOOq4VCui0EJ6V6YMwQb5eTGFPUONryJWw1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