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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零件和附件;半挂车和挂车上的逆反射板;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法规制定提案通告——美国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拟撤销针对1993年12月1日前生产的半挂车和挂车的反光标识要求。该日期是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制定的挂车制造商可视性规则的生效日期。此项改装要求最初由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于1999年3月31日采纳,规定从事州际运输的汽车承运人必须为1993年12月1日前制造、总宽度≥2032毫米(80英寸)且总重量≥4536千克(10001磅)的半挂车和挂车的侧面及尾部加装反光带或反光装置。鉴于NHTSA相关要求实施已逾三十年,FMCS
来源标题(完整)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零件和附件;半挂车和挂车上的逆反射板;
通报编号G/TBT/N/USA/2214
通报类型1
成员美国
发布日期2025-06-12
涉及产品半挂车和挂车上的逆反射板;照明、信号和警告装置(ICS编码:43.040.20);商用车(ICS编码:43.080)
ICS 编码43.080,43.040.20
责任机构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交通部(DOT)[2247]
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如果与上述不同,应注明:请将意见提交至:美国WTO TBT咨询点,电子邮件:usatbtep@nist.gov
法律依据2.9.2
语言英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5
文件号25-3885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5-07-29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内容

法规制定提案通告——美国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拟撤销针对1993年12月1日前生产的半挂车和挂车的反光标识要求。该日期是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制定的挂车制造商可视性规则的生效日期。此项改装要求最初由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于1999年3月31日采纳,规定从事州际运输的汽车承运人必须为1993年12月1日前制造、总宽度≥2032毫米(80英寸)且总重量≥4536千克(10001磅)的半挂车和挂车的侧面及尾部加装反光带或反光装置。鉴于NHTSA相关要求实施已逾三十年,FMCSA认为目前美国公路上使用的大多数挂车均为1993年后生产,此项改装规定已无必要。本次提案将删除过时的法规条文,同时不会影响行车安全。

目标与理由

节省成本及提高生产力

相关文件

90联邦公报(FR)22926,2025年5月30日;联邦法规(CFR)第49篇第393部分: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5-30/html/2025-09705.htm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5-30/pdf/2025-09705.pdf本拟议规则制定通知的案卷号为FMCSA-2025-0108。摘要文件夹可在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FMCSA-2025-0108/document的regulations.gov上获得,提供对主要文件和收到的意见的访问。也可以通过搜索案卷号从Regulations.gov获取文件。世贸组织成员及其利益相关者被要求在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4点或之前向美国TBT询问点提交意见。美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咨询点从世贸组织成员及其利益相关者那里收到的意见将与FMCSA分享,如果在评议期间收到,也将提交给Regulations.gov的备审单。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USA/25_03900_00_e.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3ZoAxSDmYF2A6YZEbdIxAJQc6StIrClk7L41k6Lg0R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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