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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关于新组装、制造和进口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气态污染物排放第四级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该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新制造、组装和进口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质量控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排放限值、测试程序和方法,以及管理和实施4级排放测试的要求。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a)符合总理2024年11月15日第19/2024/QD-TTg号决定第3条第3款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b)为出口而制造或组装的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来源标题(完整)关于新组装、制造和进口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气态污染物排放第四级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
通报编号G/TBT/N/VNM/351
通报类型1
成员越南
发布日期2025-07-08
涉及产品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
责任机构越南交通运输部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机构及咨询点
越南船舶登记局
地址:越南河内市南慈廉郡美亭2坊范雄路18号
电话:024.3768 4838
传真:024.3768 4840
电子邮箱:tbtgtvt@vr.org.vn
网站:http://www.tbt-bgtvt.vn/
法律依据2.9.2
语言越南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48
文件号25-4425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5年9月6日,[X]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请将意见提交至:越南TBT办公室,电子邮件:tbtvn@tcvn.gov.vn
拟批准日期2025-10-01
拟生效日期2026-04-01

通报内容

该国家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新制造、组装和进口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质量控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排放限值、测试程序和方法,以及管理和实施4级排放测试的要求。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a)符合总理2024年11月15日第19/2024/QD-TTg号决定第3条第3款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b)为出口而制造或组装的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目标与理由

符合国际标准,提高道路车辆的技术安全质量;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

越南国会2010年6月17日关于使用节能和效率的第50/2010/QH12号法律;2011年3月29日第21/2011/ND-CP号政府法令,详细说明了《能源节约和效率使用法》的实施措施;总理2024年11月15日第19/2024/QD-TTg号决定,规定了对进口和国内制造和组装的机动车辆应用排放标准的路线图;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条例(欧盟)134/2014,修正案1:20 16,修正案2:20 17;条例(欧盟)168/2013;国家标准TCVN 13062:2020;国家标准TCVN 7358:2010。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越南交通运输部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机构及咨询点
越南船舶登记局
地址:越南河内市南慈廉郡美亭2坊范雄路18号
电话:024.3768 4838
传真:024.3768 4840
电子邮箱:tbtgtvt@vr.org.vn
网站:http://www.tbt-bgtvt.v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VNM/25_04525_00_x.pdf

来源附加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VNM/25_04525_00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xEdqJByhNIHqvKJKZOzML1e5pcOf0EJyn3EolBDM_g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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