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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水杨酸苄酯、磷酸三苯酯、硅酸银锌铝铵、铝、水溶性锌盐、乙酰化香根草油、柠檬醛、HC蓝18号、HC红18号、HC黄16号、羟丙基对苯二胺及其二盐酸盐和DHHB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的第1223/2009号法规(EC)的委员会法规草案;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2
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提出的措施是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第1223/2009号附件进行持续定期调整的一部分。基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最新科学意见,拟议措施旨在: -在附件II中禁止使用"磷酸三苯酯"; -对附件III中"水溶性锌盐"实施进一步限制; -对"柠檬醛、香叶醛和橙花醛"实施进一步限制; -对"水杨酸苄酯"实施进一步限制; -对"含铝成分"实施使用限制; -对"乙酰化香根草提取物"实施使用限制; -对染发剂"HC Blue 18"实施限制; -对染发剂"羟丙基对苯二胺及其二盐酸盐"
来源标题(完整)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水杨酸苄酯、磷酸三苯酯、硅酸银锌铝铵、铝、水溶性锌盐、乙酰化香根草油、柠檬醛、HC蓝18号、HC红18号、HC黄16号、羟丙基对苯二胺及其二盐酸盐和DHHB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的第1223/2009号法规(EC)的委员会法规草案;
通报编号G/TBT/N/EU/1146
通报类型1
成员欧盟
发布日期2025-07-16
涉及产品化妆品
HS 编码33
ICS 编码71.100.70
责任机构EU-TBT咨询点,
传真:+(32)2299 8043,
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网站: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法律依据2.9.2
语言英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8
文件号25-4555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5年9月14日,[X]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
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
传真:+(32)2 299 8043,
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拟批准日期2026年第一季度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20天

通报内容

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提出的措施是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第1223/2009号附件进行持续定期调整的一部分。基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最新科学意见,拟议措施旨在:

-在附件II中禁止使用"磷酸三苯酯";

-对附件III中"水溶性锌盐"实施进一步限制;

-对"柠檬醛、香叶醛和橙花醛"实施进一步限制;

-对"水杨酸苄酯"实施进一步限制;

-对"含铝成分"实施使用限制;

-对"乙酰化香根草提取物"实施使用限制;

-对染发剂"HC Blue 18"实施限制;

-对染发剂"羟丙基对苯二胺及其二盐酸盐"实施限制;

-对染发剂"HC Yellow No. 16"实施限制;

-对染发剂"HC Red No. 18"实施限制;

-将"硅酸铵银锌铝"列入附件V,批准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

-对紫外线过滤剂"二乙氨基羟基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DHHB)"实施进一步限制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9年11月30日关于化妆品的第1223/2009号法规(EC)(OJ L 342,2009年12月22日,第59-209页)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15977955828&uri=CELEX:32009R1223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欧盟委员会,EU-TBT咨询点,传真:+(32)2299 80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 文本可在网站上查阅:https://technical-barriers-trade.ec.europa.eu/en/home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4620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4620_01_e.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_lJJRkNuyu9X0Xyo6H5_OubRvjlGtfZX3fSDFTE97W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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