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促进有效利用资源法执行令》修正案;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修正案要求制造商及进口商通过制定计划并定期向政府报告的方式使用再生材料,以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与脱碳进程。依据该法规定,特定资源循环事业者须对"特定循环利用产品"实施回收及再生处理。 据此,《施行令》修正案将明确需使用再生塑料作为脱碳循环资源的"特定脱碳循环资源利用促进产品",并将若干产品增列为"特定循环利用产品"。
| 来源标题(完整) | 《促进有效利用资源法执行令》修正案; |
|---|---|
| 通报编号 | G/TBT/N/JPN/872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日本 |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 涉及产品 | 以下产品使用再生塑料 1.塑料容器和包装(不包括部长法令规定的) 2.汽车(以汽车回收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者为限) 3.单元式空调器 4.电视接收机 5.电冰箱 6.电动洗衣机 以下产品用于自愿收集废物和回收1.电源单元(限于使用锂电池作为组件的) 2.移动电话设备 3.加热烟草装置 |
| ICS 编码 | 23.120,33.050.10,33.160.25,43.020,65.160,83.080,97.040.30,97.060 |
| 责任机构 | 经济产业省(METI)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2 |
| 文件号 | 25-4624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9月16日,[X]自通报之日起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日本咨询点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2-2-1霞关,Chiyoda-kuTokyo 100-8919,Japan 电话:+(81)3 5501 8344 传真:+(81)3 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
| 拟批准日期 | 2025-10-01 |
| 拟生效日期 | 2026-04-01 |
通报内容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修正案要求制造商及进口商通过制定计划并定期向政府报告的方式使用再生材料,以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与脱碳进程。依据该法规定,特定资源循环事业者须对"特定循环利用产品"实施回收及再生处理。
据此,《施行令》修正案将明确需使用再生塑料作为脱碳循环资源的"特定脱碳循环资源利用促进产品",并将若干产品增列为"特定循环利用产品"。
目标与理由
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3819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日本咨询点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JPN/25_04680_00_e.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4LK-UDHu9sFcm9MTmwocgt_TXwXk37o6aFLCHH7e49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