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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促进有效利用资源法执行令》修正案;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修正案要求制造商及进口商通过制定计划并定期向政府报告的方式使用再生材料,以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与脱碳进程。依据该法规定,特定资源循环事业者须对"特定循环利用产品"实施回收及再生处理。 据此,《施行令》修正案将明确需使用再生塑料作为脱碳循环资源的"特定脱碳循环资源利用促进产品",并将若干产品增列为"特定循环利用产品"。
来源标题(完整)《促进有效利用资源法执行令》修正案;
通报编号G/TBT/N/JPN/872
通报类型1
成员日本
发布日期2025-07-18
涉及产品以下产品使用再生塑料 1.塑料容器和包装(不包括部长法令规定的) 2.汽车(以汽车回收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者为限) 3.单元式空调器 4.电视接收机 5.电冰箱 6.电动洗衣机 以下产品用于自愿收集废物和回收1.电源单元(限于使用锂电池作为组件的) 2.移动电话设备 3.加热烟草装置
ICS 编码23.120,33.050.10,33.160.25,43.020,65.160,83.080,97.040.30,97.060
责任机构经济产业省(METI)
法律依据2.9.2
语言英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2
文件号25-4624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5年9月16日,[X]自通报之日起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日本咨询点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2-2-1霞关,Chiyoda-kuTokyo 100-8919,Japan 电话:+(81)3 5501 8344 传真:+(81)3 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拟批准日期2025-10-01
拟生效日期2026-04-01

通报内容

《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修正案要求制造商及进口商通过制定计划并定期向政府报告的方式使用再生材料,以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与脱碳进程。依据该法规定,特定资源循环事业者须对"特定循环利用产品"实施回收及再生处理。

据此,《施行令》修正案将明确需使用再生塑料作为脱碳循环资源的"特定脱碳循环资源利用促进产品",并将若干产品增列为"特定循环利用产品"。


目标与理由

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3819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日本咨询点
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 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JPN/25_04680_00_e.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4LK-UDHu9sFcm9MTmwocgt_TXwXk37o6aFLCHH7e49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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