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高风险
固定式锂电池储存器具法定检验要求修正提案;
为支持全球净零排放转型,并配合推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装置应用的能源政策,标准检验局已将容量20千瓦时以下的固定式锂电池储能装置纳入强制检验范围,以确保产品安全。鉴于此类装置可根据用户需求扩容,该局拟将检验范围扩大至100千瓦时,并对容量超过20千瓦的电力转换系统(PCS)新增通讯安全检验要求,以降低电网安全潜在风险。符合性评估程序维持不变。
| 来源标题(完整) | 固定式锂电池储存器具法定检验要求修正提案; |
|---|---|
| 通报编号 | G/TBT/N/TPKM/564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 涉及产品 | 静态转换器(HS编码:850440);锂离子蓄电池(不包括废旧)(HS编码:850760);蓄电池(不包括废旧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镍镉蓄电池、镍氢蓄电池和锂离子蓄电池)(HS编码:850780) |
| HS 编码 | 850440;850760;850780 |
| ICS 编码 | 29.200 |
| 责任机构 | 标准、计量和检验局(BSMI) |
| 法律依据 | 2.9.2,5.6.2 |
| 语言 | 中文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7 |
| 文件号 | 25-4635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9月16日,[X]自通报之日起60天,WTO TBT咨询点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台湾地区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 100 电话:+(886-2)23431700#1566 传真:+(886-2)23431804 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电池容量不超过20千瓦时:2026年7月1日。电池容量超过20千瓦时且不超过100千瓦时:2027年7月1日。 |
通报内容
为支持全球净零排放转型,并配合推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装置应用的能源政策,标准检验局已将容量20千瓦时以下的固定式锂电池储能装置纳入强制检验范围,以确保产品安全。鉴于此类装置可根据用户需求扩容,该局拟将检验范围扩大至100千瓦时,并对容量超过20千瓦的电力转换系统(PCS)新增通讯安全检验要求,以降低电网安全潜在风险。符合性评估程序维持不变。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政府公报,第031卷,第132号,日期2025年7月16日。(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58689)相关通报:G/TBT/N/TPKM/544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WTO TBT咨询点,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4681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4681_00_x.pdf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TPKM/564/Add.1 — 固定式锂电池储存器具法定检验要求之修订 — 2026-01-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KnxMpbo-3-HxW7_iw58BRvd4QI_2yznRK54z6FGMbW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