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中风险
根据《水俣公约》通过的6种添加汞的产品的拟议控制
新加坡是《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在2023年10月举行的第五次缔约方大会(COP-5)上,缔约方批准逐步淘汰6种新增添汞产品,其中4种产品的淘汰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日,2种产品为2028年1月1日。为履行《水俣公约》义务,新加坡拟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法案》(EPMA)将这6种添汞产品列为危险物质进行管控。具体产品清单详见本文件第4节:序号1-4的产品计划于2027年1月1日前淘汰,序号5-6的产品计划于2028年1月1日前淘汰。EPMA法案中其他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不变。新规生效后,将禁止这6种添汞
| 来源标题(完整) | 根据《水俣公约》通过的6种添加汞的产品的拟议控制 |
|---|---|
| 通报编号 | G/TBT/N/SGP/76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新加坡 |
| 发布日期 | 2025-09-08 |
| 涉及产品 | 序号 化学品名称及标识 HS 2022编码 HS 2022描述 1 通用照明用紧凑型荧光灯(CFL) >30瓦 85393110 紧凑型热阴极荧光灯管(不含紫外灯) 85393130 紧凑型自带镇流器热阴极荧光灯(不含紫外灯) 85393190 其他热阴极荧光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85393910 其他紧凑型荧光放电灯管 85393990 其他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2 通用照明用非自带镇流器紧凑型荧光灯(CFL.ni) ≤30瓦 汞含量≤5毫克/灯管 85393110 紧凑型热阴极荧光灯管(不含紫外灯) 85393190 其他热阴极荧光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85393910 其他紧凑型荧光放电灯管 85393990 其他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3 通用照明用直管荧光灯(LFL): 1. 卤磷酸盐荧光粉 ≤40瓦 汞含量≤10毫克/灯管 2. 卤磷酸盐荧光粉 >40瓦 85393120 其他直管热阴极荧光灯管(不含紫外灯) 4 通用照明用卤磷酸盐荧光粉异形荧光灯(NFL)(如U型、环形) 85393190 其他热阴极荧光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85393990 其他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5 通用照明用三基色荧光粉异形荧光灯(NFL)(如U型、环形) 85393190 其他热阴极荧光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85393990 其他放电灯(不含紫外灯) 6 通用照明用直管荧光灯(LFL): 1. 三基色荧光粉 <60瓦 汞含量≤5毫克/灯管 2. 三基色荧光粉 ≥60瓦 汞含量≤5毫克/灯管 3. 三基色荧光粉 ≥60瓦 汞含量>5毫克/灯管 85393120 其他直管热阴极荧光灯管(不含紫外灯) |
| HS 编码 | 853931;853939 |
| ICS 编码 | 29.140.30 |
| 责任机构 | 国家环境署(NEA) |
| 法律依据 | 2.9.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4 |
| 文件号 | 25-5593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11月7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Tan Si Yan女士污染控制1分部化学品控制和管理部科学官员40 Scotts Road,Environment Building,#17-00Singapore 228231电子邮件:tan_si_yan@nea.gov.sg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通知将于2026年Q2(计划)在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公报上发布。 |
| 拟生效日期 | 待确定;计划于2027年/2028年1月1日生效。正式生效日期前将另行发布公告。 |
通报内容
新加坡是《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在2023年10月举行的第五次缔约方大会(COP-5)上,缔约方批准逐步淘汰6种新增添汞产品,其中4种产品的淘汰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1日,2种产品为2028年1月1日。为履行《水俣公约》义务,新加坡拟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法案》(EPMA)将这6种添汞产品列为危险物质进行管控。具体产品清单详见本文件第4节:序号1-4的产品计划于2027年1月1日前淘汰,序号5-6的产品计划于2028年1月1日前淘汰。EPMA法案中其他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不变。新规生效后,将禁止这6种添汞产品的进口、出口及生产。
目标与理由
通过尽量减少使用《水俣公约》所列的添加汞的产品来减少汞污染,鉴于这些添加汞的产品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影响,控制措施将使新加坡能够履行其在《水俣公约》下的义务,;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环境保护和管理法》(EPMA),178页,英文(可在https://sso.agc.gov.sg在线查阅)和《水俣公约》附件A修正案文本(可在https://minamataconvention.org/en在线查阅)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Tan Si Yan女士科学官员,化学控制和管理部,污染控制1分部40 Scotts Road,Environment Building,#17-00Singapore 228231电子邮件:tan_si_yan@nea.gov.sg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vkiH0C8t12dtAKUs7RtDA1z1uMRdXhAzgo7EglK_Zh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