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中风险
关于手持电动工具法定检验要求的建议;
鉴于可充电手持式工具日益普及且消费者使用频率增高,因劣质锂电池潜在风险引发的产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最新安全与电磁兼容性(EMC)标准已正式颁布。为确保此类产品的电气安全及锂电池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现提议将可充电手持式电动工具纳入强制检验范围,并同步更新适用检验标准。符合性评定程序将维持不变。
| 来源标题(完整) | 关于手持电动工具法定检验要求的建议; |
|---|---|
| 通报编号 | G/TBT/N/TPKM/574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 涉及产品 | 带独立电动机的手持式机电工具(不包括锯和钻头)(HS编码:846729)带独立电动机的手持式锯(HS编码:846722)各种带独立电动机的手持式电钻(HS编码:846721) |
| HS 编码 | 846729;846722;846721 |
| ICS 编码 | 25.140,25.100.40,25.100.30 |
| 责任机构 | 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
| 法律依据 | 2.9.2,5.6.2 |
| 语言 | 英语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页数 | 8 |
| 文件号 | 25-5742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5年11月15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WTO TBT咨询点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编号。第4节。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号 电话:+(886-2)23431700#1566 传真:+(886-2)23431804 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2028-01-01 |
通报内容
鉴于可充电手持式工具日益普及且消费者使用频率增高,因劣质锂电池潜在风险引发的产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最新安全与电磁兼容性(EMC)标准已正式颁布。为确保此类产品的电气安全及锂电池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现提议将可充电手持式电动工具纳入强制检验范围,并同步更新适用检验标准。符合性评定程序将维持不变。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
政府公报,第031卷,第172号,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60008商检法 相关通报:G/TBT/N/TPKM/258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607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6075_00_x.pdf WTO TBT咨询点,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TPKM/574/Add.1 — 手提电动工具法定检验规定的修订 — 2026-01-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bvsxLwmNcGR9JfD0Tx7qz6ilbJRFTM0ePQT234mBoO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