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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贸通报预警 / TBT通报

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关于进入印度尼西亚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保证的法规草案;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来源: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浏览 0
本法规草案确立了核查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性的法律框架。该文件由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发布,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原产国接受严格的行政与实物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清真标准。文件明确了授权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认证标准以及运行集成电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必要性。进口商在提交海关申报之前,须取得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以便通过国家单一窗口系统实现透明化流程。法规还详细规定了收费结构、程序时限以及对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最终,这些规则旨在为印度尼西亚境内流通的所有
来源标题(完整)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关于进入印度尼西亚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保证的法规草案;
通报编号G/TBT/N/IDN/190
通报类型1
成员印度尼西亚
发布日期2026-07-30
涉及产品本条例适用于根据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分阶段实施强制性清真认证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包括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化学产品、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公众使用、利用或消费的消费品,以及与屠宰、加工、储存、包装、分销、销售和服务相关的服务。
责任机构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

地址:雅加达首都特区东雅加达市马卡萨区平南兰蒂庞德德大路13号(邮编:13560)
电话:+621 34833020
电子邮箱:ditstandardisasi@halal.go.id,drs_deputiregistrasisertifikasi@halal.go.id
网址:www.halal.go.id
法律依据5.6.2
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原文语言英语
页数14
文件号26-5463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2026年9月28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本法规草案确立了核查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性的法律框架。该文件由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发布,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原产国接受严格的行政与实物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清真标准。文件明确了授权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认证标准以及运行集成电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必要性。进口商在提交海关申报之前,须取得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以便通过国家单一窗口系统实现透明化流程。法规还详细规定了收费结构、程序时限以及对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最终,这些规则旨在为印度尼西亚境内流通的所有清真认证产品提供法律保障和消费者保护。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通报内容

本法规草案确立了核查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性的法律框架。该文件由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发布,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原产国接受严格的行政与实物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清真标准。文件明确了授权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认证标准以及运行集成电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必要性。进口商在提交海关申报之前,须取得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以便通过国家单一窗口系统实现透明化流程。法规还详细规定了收费结构、程序时限以及对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最终,这些规则旨在为印度尼西亚境内流通的所有清真认证产品提供法律保障和消费者保护。

目标与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骗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

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2024年第42号政府法规相关通报:G/TBT/N/IDN/131/Add.2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IDN/26_04005_00_x.pdf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R_rEOSaEKpuRx9zMwCSSgs0oCTTEprQnxKJWC5jOoc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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