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规范2017年12月26日关于医疗器械和相关产品的第90号法律并规定其他条款的行政法令,经2019年9月12日第92号法律改革。
它规定了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DMDIV))在国家境内的制造、调节、进口、出口、再出口、信息、广告、标签、分销、营销、储存、使用和最终处置。
| 来源标题(完整) | 规范2017年12月26日关于医疗器械和相关产品的第90号法律并规定其他条款的行政法令,经2019年9月12日第92号法律改革。 |
|---|---|
| 通报编号 | G/TBT/N/PAN/135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巴拿马 |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 涉及产品 | 医疗器械、生物医学设备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DMDIV)和产品 |
| 责任机构 | 卫生部国家医疗器械管理局Calle Culebra,Ancón前Gorgas医院,肿瘤研究所后面。巴拿马,巴拿马电话:512-9电子邮件:eaguilarg@minsa.gob.pa网站:http://www.minsa.gob.pa https://www.minsa.gob.pa/normatividad |
| 法律依据 | 2.9.2 |
| 原文语言 | 西班牙语 |
| 文件号 | 25-8212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2026年2月6日,[X]自通知之日起60天,负责处理相关通知意见的组织或当局的联系方式:卫生部国家医疗器械管理局Calle Culebra,Ancón Antiguo Hospital Gorgas,肿瘤研究所后面。巴拿马,巴拿马电话:512-9 电子邮件:eaguilarg@minsa.gob.pa 网站:http://www.minsa.gob.pa https://www.minsa.gob.pa/normatividad |
| 拟批准日期 | 待定 |
| 拟生效日期 | 通报日后6个月 |
通报内容
它规定了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DMDIV))在国家境内的制造、调节、进口、出口、再出口、信息、广告、标签、分销、营销、储存、使用和最终处置。
目标与理由
本行政令的目的是规范经2019年9月12日第92号法律修订的2017年12月26日第90号法律,
相关文件
2017年12月26日关于医疗器械和相关产品的第90号法律并规定了其他规定,经2019年9月12日第92号法律改革。
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国家信息服务[X],或另一机构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如适用):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2ex3QVUTrTml9JmQFT2hao7bkVhx2nHzs7DLQbkQjg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