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燃气轮机和固定式燃气轮机的新源性能标准审查
| 来源标题(完整) | 固定式燃气轮机和固定式燃气轮机的新源性能标准审查 |
|---|---|
| 通报编号 | G/TBT/N/USA/2170/Add.2 |
| 通报类型 | 2 |
| 成员 | 美国 |
| 发布日期 | 2026-01-16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6-0353 |
通报内容
补遗原因:
[]评议期变更-日期: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X]通报措施公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6年1月15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USA/final_measure/26_00358_00_e.pdf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
[]其他:
描述:根据《清洁空气法案》规定的审查要求,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简称EPA或该局)正在完成对固定式燃烧涡轮机与固定式燃气轮机新源执行标准的修订。通过此次审查,EPA将基于机组规模、利用率、设计效率和燃料类型,为新建、改建或重建的固定式燃烧涡轮机设立子类别。EPA确认,对于大多数此类涡轮机,燃烧控制技术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最佳减排系统。对于其中某一子类别,最佳氮氧化物减排系统为燃烧控制技术结合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EPA进一步认定,自上次新源执行标准审查以来,二氧化硫排放的最佳减排系统未发生变化。
基于以上结论,该局将在《联邦法规汇编》的新增子部分中颁布相应的性能标准。同时,将增设用于临时作业的固定式燃烧涡轮机子类别,豁免部分源头的第五编许可证要求,并完成其他条款的制定。此外,EPA正对现有法规进行修订,以解决或澄清具体的技术与文本表述问题。
本最终规则将于2026年1月15日生效。规则中列举的部分出版物援引纳入内容,已获《联邦纪事》办公室主任批准,自2026年1月15日起生效;其余部分材料的援引纳入则已于2004年7月8日及2006年7月6日获批准。
正式发布于:
《联邦纪事》第91卷第1910页,2026年1月15日;
《联邦法规汇编》第40编第60部分:
网页版: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1-15/html/2026-00677.htm
PDF版: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6-01-15/pdf/2026-00677.pdf
本最终规则及此前根据通报号G/TBT/N/USA/2170通知的相关行动,案卷编号均为EPA-HQ-OAR-2024-0419。案卷文件夹发布于Regulations.gov网站(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AR-2024-0419/document),提供主要文件、辅助材料及已收到的评论意见。亦可通过在Regulations.gov搜索该案卷编号查阅所有文件。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附件
关联通报
- G/TBT/N/USA/2170 — 固定式燃烧涡轮机和固定式燃气涡轮机的新源性能标准审查; — 2024-12-1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2?id=COTaWNLIsjOaSfaMvY27ADq4wci1gCOk0HR8VH47pv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