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通报预警 / 低风险
2024年12月23日第881号政府决定,批准《关于啤酒和葡萄酒以外的非蒸馏发酵酒精饮料生产法规》
《关于啤酒和葡萄酒以外的非蒸馏发酵酒精饮料生产法规》规定了苹果酒、果酒、水果酒精饮料及水果鸡尾酒的生产、流通、可追溯性保障以及质量和安全的一般性和特殊性条件。
| 来源标题(完整) | 2024年12月23日第881号政府决定,批准《关于啤酒和葡萄酒以外的非蒸馏发酵酒精饮料生产法规》 |
|---|---|
| 通报编号 | G/TBT/N/MDA/61 |
| 通报类型 | 1 |
| 成员 | 摩尔多瓦 |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 涉及产品 | 其他发酵饮料(例如,苹果酒、梨酒、蜂蜜酒、清酒);发酵饮料的混合物及发酵饮料与非酒精饮料的混合物,未另列明或包括。(HS编码:2206) |
| HS 编码 | 2206 |
| 责任机构 | 国家食品安全局 |
| 法律依据 | 2.9.2 |
| 原文语言 | 英语 |
| 文件号 | 26-2231 |
| 评议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 不适用;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Diana Gherman 女士 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局 国际关系与欧洲一体化部主任 电子邮件:diana.gherman@ansa.gov.md,notificari.omc@ansa.gov.md 电话:(+373 22) 29 47 09,手机:+373 69251405 |
| 拟批准日期 | 2024-12-23 |
| 拟生效日期 | 2025-01-17 |
通报内容
《关于啤酒和葡萄酒以外的非蒸馏发酵酒精饮料生产法规》规定了苹果酒、果酒、水果酒精饮料及水果鸡尾酒的生产、流通、可追溯性保障以及质量和安全的一般性和特殊性条件。
目标与理由
要求食品经营者确保产品在食品链所有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包括遵守适用于苹果酒、果酒、水果酒精饮料及水果鸡尾酒的生产、流通、可追溯性、质量和安全的一般性和特殊性条件。供人类直接消费的瓶装产品必须按照第1100/2000号法律《关于乙醇和酒精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第六章的规定进行标签。此外,添加了食用香料的产品必须根据第279/2017号法律第8条第(1)款(b)项的要求列出成分清单,以确保消费者不被误导。
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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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原始来源及联系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MDA/26_01570_00_x.pdf https://www.legis.md/cautare/getResults?doc_id=146809&lang=ro Diana Gherman 女士
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局 国际关系与欧洲一体化部主任
电子邮件:diana.gherman@ansa.gov.md,notificari.omc@ansa.gov.md
电话:(+373 22) 29 47 09,手机:+373 69251405
附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btsps.cn/tbt/detail/1?id=nDXA5n05UaMMLwQzAJFmjhFmSYJogIiUYKIK9uin6s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