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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发布涉华聚酯纱线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浏览 0
2025年7月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5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土耳其语:poliesterlerden tekstüre iplikler)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6年2月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到期之日前3个月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及证据材料。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33。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07年12月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

202571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5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土耳其语:poliesterlerden tekstüre iplikler)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62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到期之日前3个月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及证据材料。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33。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712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1231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20141217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聚酯纱线的反倾销措施,同时终止泰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2015515日,土耳其对泰国和越南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1112日,土耳其对泰国和越南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开始对泰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16/40号公告)。

20198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6号公告,对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268美元/吨~351美元/吨。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7/20250716-1.htm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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