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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纱线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浏览 2
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作出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

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作出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为324印尼盾/千克、第二年为30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和5510.9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NEGOTIATIONS,

MINISTRY OF TRADE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 3840139

传真:(62-21) 3840139

邮箱:dpopd@kemendag.go.id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2025年11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25S3.pdf&Open=True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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