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继续对马来西亚等三国正丁醇征收反倾销税
2026年7月3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5/2026-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6年4月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南非和美国的正丁醇(Normal Butanol or N-Butyl Alcohol)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维持2021年4月12日印度财政部第21/2021- Customs (ADD)号通报确定的税率不变,具体如下:马来西亚生产商BASF Petronas Chemicals Sdn. Bhd.为26.59美元/吨、PETRONAS Chemicals Derivatives Sdn Bhd为51.42美元/吨、马来西亚其他生产商为149.31美元/吨,南非生产商为13.24美元/吨,美国生产商为24.16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513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14年11月20日,印度对原产于欧盟、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和美国的正丁醇进行反倾销调查。2016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6年4月1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13/2016-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欧盟、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和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2020年8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The Andhra Pet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和美国的正丁醇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3月30日,印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4月12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1/2021- 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和美国的正丁醇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12日(后已延期至2026年7月12日)。2025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he Andhra Pet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南非和美国的正丁醇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4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10713/ENG/Notifications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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