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走出去服务 / 政策文件

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

商务部来源:商务部走出去平台浏览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六年 第1号 鉴于欧盟已取消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措施,现公布《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6年4月24日 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鉴于2026年4月23日欧盟宣布撤销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6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六年 第1号

鉴于欧盟已取消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措施,现公布《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6年4月24日

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鉴于2026年4月23日欧盟宣布撤销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6年4月24日起,取消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5号对欧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两家银行的相关反制措施,并将其移出反制清单。


文章来源:商务部

来源页面: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分享

搜索 C1F

最近搜索

Enter 搜索 · Esc 关闭 · Ctrl / ⌘ + D 或 K 快速打开